Thó-lūn:Tiâu-sián Thêng-chiàn Hia̍p-tēng
《朝鮮停戰協定》的全名是《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及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一方與聯合國軍總司令另一方關於朝鮮軍事停戰的協定》,是佇1953年7月27號的時陣,朝鮮人民軍、中國人民志願軍佮聯合國軍佇朝鮮半島的板門店所簽定的佮韓戰有關的停戰協定。
主要內容 siu-kái
- 畫出一條軍事分界線,雙方攏退後兩公里來建立一个非軍事區。
- 雙方的武裝力量佇停戰協定簽定了後的12小時內愛結束敵對行為、72小時內離開非軍事區。
- 停戰協定生效了後的60工內,雙方攏愛共戰俘送轉來,抑是攏總交予中立國遣返委員會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