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g-chān:山地鄉

(Tùi 山地鄉 choán--lâi)


山地鄉是根據臺灣地方制度法所設置个地方行政區。山地鄉是繼承日本時代值臺灣一四過个蕃地,值戰後改制。根據地方制度法第57條第2項規定,山地鄉境內个主要居民是原住民族𪜶 (In)个鄉長愛經由民選,干啻原住民籍个人才會當擔任。

山地鄉列單

siu-kái
白話字 原住民族地區
1 尖石鄉 Chiam-chio̍h-hi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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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五峰鄉 Ngó͘-hong-hiong
3 泰安鄉 Thài-an-hiong
4 仁愛鄉 Jîn-ài-hiong
5 信義鄉 Sìn-gī-hiong
6 阿里山鄉 A-lí-san-hiong
7 山地門鄉 Soaⁿ-tē-mn̂g-hiong
8 霧臺鄉 Bū-tâi-hiong
9 瑪家鄉 Má-ka-hiong
10 泰武鄉 Thài-bú-hiong
11 來義鄉 Lâi-gī-hiong
12 春日鄉 Chhun-ji̍t-hiong
13 獅子鄉 Sai-chú-hiong
14 牡丹鄉 Bó͘-tan-hiong
15 大同鄉 Tāi-tông-hiong
16 南澳鄉 Lâm-ò-hiong
17 秀林鄉 Siù-lîm-hiong
18 萬榮鄉 Bān-êng-hiong
19 卓溪鄉 Toh-khe-hiong
20 海端鄉 Hái-toaⁿ-hiong
21 延平鄉 Iân-pêng-hiong
22 金峰鄉 Kim-hong-hiong
23 達仁鄉 Ta̍t-jîn-hiong
24 蘭嶼鄉 Lân-sū-hi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