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g-chān:荷蘭領Formosa

(Tùi 荷蘭領Formosa choán--lâi)


Formosa
Formosa
1624年–1662年
臺灣 旗仔
VOC兮旗
臺灣 VOC兮徽號
VOC兮徽號
地位 殖民地
首都 熱蘭遮
通用語言 荷蘭語(官方)、Siraya語
宗教
基督教
臺灣總督  
• 1624年 – 1625年
馬丁・宋克(頭任)
• 1656年 – 1662年
揆一(尾任)
歷史時期 大航海時代舊帝國主義
1622年
• 宋克建立商館
1624年
1628年
1636年
1642年
1652年
1661年 - 1662年
• 揆一投降鄭成功
1662年2月1號
1663年
貨幣 西班牙銀元
以前國家
以後國家
臺灣史前時期
大肚王國
鄭氏時期
大肚王國
今屬佇 Tâi-oân
臺灣歷史
臺灣歷史
臺灣歷史年表
史前時代
荷蘭領Formosa
西班牙領Hermosa
東寧國
清領臺灣
臺灣民主國
日本時代
戰後臺灣

荷蘭領Formosa荷蘭佇1624年到1662年統治臺灣兮時代。

荷蘭17世紀時經過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荷蘭語:Vereenigde Oost-Indische Compagnie,sok-siá:VOC)佇Formosa(臺灣)殖民,時間是1624年到1662年,統治兮中心是熱蘭遮(現時兮安平)。𪜶後尾戰輸鄭成功兮軍隊並且結束殖民統治。

八十年戰爭發生以後,荷蘭儂成立了荷蘭東印度公司。透過戰爭手段,奪取西班牙佮葡萄牙佇東亞兮殖民地。荷蘭儂佇巴城Ambon(安汶)以及平戶設立商館,但是𪜶一直無法度進入中國市場。

1604年,韋麻郎想欲占領澳門成做佮中國貿易兮進出港,結果拍輸葡萄牙。韋麻郎隨斡向占領澎湖,拍算欲安營紮寨。

荷蘭控制兮庄社包括:新港大目降目加溜蕭壟麻豆大武壠費佛朗二林多拿普特雷尼阿蘇[1]

  1. William Campbell (1903). Formosa under the Dut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