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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ùi 立法 choán--lâi)

立法是制定法律的意思,這个詞是一个漢字詞,詞源佮日本,華語相像,立法權會佇政府呢獨立做一个部門,定定是分權制度設計的結果。

一般講國家的立法部門,是一群有制定法律權利的人所組成的機關,(人因)透過選舉抑是接受拍派來擔任這个工課,立法的程序四常是遮的人用討論佮投票來決定欲通過啥物款的法律,立法機關按怎行(人因)的權,較捷是佇(人因)國个憲法內底有規定。

若佇地方的行政區域來講(比論縣、市、鎮、區等等),嘛定有設議會或者是代表會,(人因)的權利佮頂款講的相倚,精差佇地方的議會所制定的,是束佇地方政府的法規。

立法部門也就是普通所講的國會,有的國家的立法機關有分做頂下兩个國會,這叫做兩院制。

立法機關的名頭

siu-kái
  • 國會
  • Parliament — [英國的立法機關,嘛是英語指國會真捷使用的詞
  • Congress — 美國的國會
  • Diet — 定用來指日本、丹國、瑞典的國會
  • 國民大會 — 中華民國
  • Althing — 冰地
  • Assembleia da República — 葡萄牙
  • Bundestag — 德國
  • Riksdag — 瑞典
  • Cortes Generales — 西班牙
  • Eduskunta — 芬蘭
  • 聯邦議會 — 露西亞、瑞士
  • Folketing — 丹國
  • Stortinget — 挪威
  • Knesset — 以色列
  • 立法院 — 中華民國 /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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