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ó-lūn:Koaⁿ-hong gí-giân

官方語言

siu-kái

官方語言指一个政府單位透過法律、政令,抑是其他的政治力佮推廣佇官方領域使用的語言,政治單位會使是國家、國家聯盟(歐洲聯盟)、國際組織 (親像聯合國),無國家地位的政治體(親像依賴地),抑是國家下跤設的任何一層行政單位(省、縣、鄉鎮等等),教育政策指定使用的教學語言定定包括在內。

官方語言和國語、民族語言未必相(相同),一个政治單位無一定干焦一个官方語言若定,官方語言嘛未必是指定範圍內上通行的語言; 佇一寡仔國家(親像愛爾蘭(Éire)),官方語言的象徵意義較大實際上的使用。

官方語言的制定嘛有可能包括文字,可比講中華民國官方佮教育界並無鼓勵(人因)的國民用簡體漢字和國家機關(包括學校)接接,佇私人領域就無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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